我自考网( zikao5.com )

 找回密码
 注册

我自考论坛新人签到! 到各省圈子新人签到送奖励~ 进入自考圈子自考资料专题

历年自考试题和答案 集合2008年以来的自考试题及答案! 考必过一考通自考小抄 - 自考密卷

自考资料【注册网站】|论文指导QQ905363546 自考英语学习英语俚语学习自考公共课 自考专业课网站地图关于我自考网_zikao5.com

特别提醒:想登录了解网站可用临时帐号【加微信zikao99索取】
搜索
查看: 3201|回复: 0

2014年海南自考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停考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1 14: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我省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从2014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见表一),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律师专业需要继续学习的考生,可按照经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的课程顶替办法(见表2),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选择按法律专业或律师专业毕业。

  考生可从即日起选择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附件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考生如选择按律师专业现行考试计划毕业,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有效;从2015年起,须按照规定参加法律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全部的毕业要求。

  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

  表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停考课程表

  表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与法律专业部分课程顶替表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2023年自考资料 ( 豫ICP备17027556号-1 )

GMT+8, 2024-4-18 09:58 , Processed in 0.06928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