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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 2008年10月自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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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6 16: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2008年10月自考试题民法学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民法规定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     )
A.十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八周岁    D.二十周岁
2.个体工商户对外承担(     )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连带责任    D.按份责任
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牛合同。甲将牛交付乙,乙宰杀牛后得牛黄100克,卖后获价款8千元。甲、乙就该牛黄款发生争执。依法律规定,牛黄款应归(     )
A.甲所有    B.甲、乙平分
C.乙所有    D.甲、乙共同共有
4.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享有追认权,这种权利属于(     )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5.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还与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     )
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B.代理人承担责任
C.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甲委托乙购买“牡丹”牌电视机一台,乙到商店发现“海信”牌电视机正在举行产品促销活动,其中一款与甲所要求的相比,物美价廉,于是,就买了该款电视机。乙的行为(     )
A.有效,因其符合甲的利益    B.无效,因其违背了甲的意思
C.效力未定,有效与否由甲决定    D.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甲乙两人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如甲的儿子毕业后回来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     )
A.肯定解除条件    B.否定解除条件
C.肯定延缓条件    D.否定延缓条件
8.民事主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称为
(     )
A.荣誉权    B.名誉权
C.身份权    D.隐私权
9.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
A.亲权    B.肖像权
C.监护权    D.配偶权
10.某地一悬挂多年的大型广告牌被大风刮落了一块钢板,砸伤行人甲,花去医药费1600元。对该损害,应由(     )
A.广告公司承担责任
B.甲自己承担责任
C.广告公司和甲分担损失
D.广告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次要责任
11.某一暂停施工的建筑工地因为积水而形成一个较大的水坑。乙12岁的儿子下水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确立该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     )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严格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1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是(     )
A.须从事高度危险作业
B.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C.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D.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13.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行为主体是(     )
A.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B.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C.非接受国家机关委托的人员
D.非国家机关临时雇佣的人员
l4.下列情形中适用公平原则的是
A.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双方当事人都存在损失
C.双方当事人过错相当
D.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
15.对于继承权放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作出
B.放弃继承权不能以不履行法定义务为条件
C.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不予支持
D.放弃继承权只能采取明示的方式
16.甲与乙之间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由乙对甲进行扶养,而甲则将其居住的房屋遗赠给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不认真履行其扶养义务,导致甲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的状态。甲死后,法院可以(     )
A.直接解除甲和乙的遗赠扶养协议
B.确认甲和乙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C.直接剥夺乙的受遗赠权
D.可以酌情对乙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17.关于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全部债务
B.继承人可以只继承遗产而拒绝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C.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D.继承人有权按其意志决定是否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18.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继承可以分为(     )
A.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B.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
C.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    D.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
19.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按份共有的是(     )
A.夫妻共有财产
B.家庭共有财产
C.甲、乙分别出资3万元和4万元共同购买的财产
D.共同继承的财产

20.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     )
A.自留山    B.某学校的办公楼
C.宅基地使用权    D.某中学的小汽车
21.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是(     )
A.占有    B.收益
C.使用    D.处分
22.下列选项中属于完全物权的是(     )
A.抵押权    B.质权
C.所有权    D.留置权
23.下列物权属于从物权的是(     )
A.所有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抵押权
24.下列关于抵押合同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B.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抵押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均可
D.抵押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形式
25.送奶人误将王某的牛奶放入了郭某的牛奶箱中,郭某取用该牛奶属于(     )
A.不当得利    B.侵权行为
C.无因管理    D.自助行为
26.下列债权中,属于可让与的债权的是(     )
A.甲公司欠劳动者乙2个月的工资
B.李某享有的请求王某进行人身伤害赔偿的权利
C.丙欠丁的借款5000元
D.王某与张某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不得将债权转让
27.甲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则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
A.混同    B.免除
C.解除    D.抵销

28.按照债的多数主体之间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可将债区分为(     )
A.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B.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C.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D.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29.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     )
A.一般保证    B.连带责任保证
C.共同保证    D.最高额保证
30.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B.主动为他人看管赃物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l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根据民法原理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
A.锁和钥匙    B.汽车与汽车上的轮胎
C.上衣和裤子    D.电视机和遥控器
E.房屋和门窗
32.下列对于遗嘱的变更和撤销表述正确的是(       )
A.遗嘱的变更是对遗嘱的部分修改
B.代书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C.自书遗嘱可以变更公证遗嘱
D.遗嘱人的数份遗嘱相抵触时,均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最后的口头遗嘱只要有两个见证人,即可变更或撤销之前的遗嘱
33.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
A.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B.继承人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
C.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虐待行为
D.继承人篡改遗嘱,导致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生活困难
E.继承人销毁遗嘱
34.确定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当利益范围的规则是(       )
A.善意不当得利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在利益为限
B.恶意不当得利人应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
C.返还不当得利时应同利息一并返还
D.善意不当得利人无需返还其取得的利益
E.不当得利人均应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
35.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
A.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陈列其照片
B.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
C.美容院在报纸上做广告宣传时未经甲同意使用甲整容前后的对比照片
D.在通缉令上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E.电视新闻播放节日盛况时对某甲一家进行特写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37.简述抵销的构成要件。
38.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39.简述公示、公信原则的含义。
40.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1.试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A合伙企业欠B公司货款86万元。A合伙企业是由自然人甲与独资企业C各出资50%设立的。合伙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仅有资产10万元,导致无力偿还该债务。
问:(1)对该86万元债务应该如何承担清偿责任?为什么?
(2)如果甲和独资企业C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独资企业C的出资人是否有义务用个人财产清偿?说明理由。
43.某日,肖雄(5岁)与另一小孩玩耍时,见一配电房没有锁门,就进入装有变压器的房内。由于无知和好奇,肖雄用手去触摸变压器,遭到电击,随即被父母送医院抢救,医院对肖雄截去了双上肢。一个月后,肖雄出院,其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电力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诉讼中,电力公司举证证明:事故发生前一日,其工作人员还对该配电房进行了检查,门锁完好无损。电力公司认为自己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拒绝承担责任。
问:(1)对肖雄所受伤害的赔偿责任应如何确定?说明理由。
(2)赔偿范围应包括哪些?
全国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卷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3P45)    2.B(5P87)
    3.C(14P201)    4.D(2P35)
    5.C(8P131),    6.C(8P130)
    7.A(7P222)    8.B(11P161)
    9.B(1lP154)    10.A(32P 495)
    11.A(32P 492)    12.D(32P 487)
    13.B(32P481)    14.A(29P 455)
    15.A(24P383)    16.D(26P423)
    17.C(27P439)    18.B(24P367)
    19.C(14P228)    20.D(16P256)
    21.D(14P20D)    22.C(14P194)
    23.D(13P277)    24.B(16P256)
    25.A(19P313)    26.C(22P348)
    27.A(23Pj6j)    28. C(18P299)
    29.B(21P34D)    30.C(19P306)
    2. [解析]个体工商户的财产与户主的个人财产并非严格区分,其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的债务,户主并不以其投入工商户的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而是要负无限责任。答案为B(5P87)。
    3. [解析]孳息与原物分离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应由原物所有人取得所有权。在本案中,牛已交付于乙,乙对牛享有所有权,甲的所有权消灭。故作为牛的孳息的牛黄应由乙所有。答案为C(14P201)。
    6. [解析]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本题中,甲委托乙购买“牡丹”牌电视机一台,而乙却购买了“海信”牌电视机。乙(代理人)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行为,该行为若经本人追认,则为有效代理,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若本人不追认,则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乙购买“海信”电视机的行为属效力未定的行为,有效与否由甲决定。答案为C(8P130)。
    7,. [解析]肯定条件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内容,而否定条件则以某种事实的不发生为内容。题干中的“甲的儿子毕业后回来工作”即属于肯定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关系法律行为效力消灭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当事人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条件不成就时,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可见, “甲的儿子毕业后回来工作”这一条件,就属于解除条件。答案为A(7P111)。
    12. [解析]为了促使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组织和个人提高责任心和改进技术安全措施,同时也是出于加强对受害者保护的法律政策,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规,对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采取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答案为D(32P487)。
    15. [解析]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因此继承权的放弃只能在继承开始以后实施。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答案为A(24P383)。
   16. [解析]扶养人应当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在受扶养人生前对其给予生活上的照料和扶助;在受扶养人死亡后应当负责办理受扶养人的丧事。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的公民得请求解除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答案为D(26P423)。
    17. [解析]我国《继承法》在继承人清偿遗产债务方面实行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继承法》第33条第一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答案为C(27P439)。
20.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以外,不得抵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不得抵押。D项“某中学的小汽车”不属于公益设施,所以可以抵押。答案为 D(16P256)。

二多项选择题
    31.BCE(6P92)    32.AB(26P4j5)
    33.AD(24P378)    34.ABC(19P317)
35.AC(11Pl65)

    31. [解析]从物须具备三个条件,(1)与主物同属一人所有;(2)须独成一物;(3)须与主
物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物的作用。答案为BCE(6P92)。
33.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答案为AD(24P378)。

三简答题  
    36.(3P55)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答:(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的人。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即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确实不能生存的,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后失踪人仍未出现的,人民法院即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3z(23P357)简述抵销的构成要件。
    答:(1)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须双方债务均至清偿期;
    (3)双方债的标的种类相同;
    (4)债务依其性质或法律规定属于可抵销的范围。
    38.(14P227)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答:(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共有物并无份额之分,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时,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应有份额。
    (2)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关系消灭时,共同共有关系也就随之消灭。
    (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任何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不得对共有物为使用收益和处分。
  39.(13P185)简述公示、公信原则的含义。
    答:(1)公示原则,是指当事人以公开方式使公众知晓物权变动的事实。即物权的变动必须与一定的标志结合起来,使第三人能够从外部加以识别。
    (2)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所表现的物权即使与真实的权利状态不符,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的效果。即物权的公示方法具有公信效力。
    40.(26P412)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答:(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四论述题
    五 .(10P149)试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答;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一种民事权利。
    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主要有:
    (1)取得原因不同。自然人的人格权是基于出生的事实而取得,法人、其他组织的人格权是基于依法成立的事实而取得;而身份权则是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产生。
    (2)权利性质不同。人格权纯为一种权利,而身份权虽然在本质上是权利,但大多在权利中包含义务;人格权纯为一种支配权,而身份权除了荣誉权外必须以相对人存在为前提,往往需要相对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或者可以依照自己的行为享受法律上的效果,所以身份权严格地说有支配权,请求权和形成权的性质。
    (3)利益归属不同。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而有些身份权如亲权更主要是为了相对人的利益。
(4)权利期限不同。人格权是无期限的权利;而身份权是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其存续的前提的。

五案例分析题
    42. [答案](1)对该86万元债务,应该首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因为合伙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有其独立的财产,对其债务应该首先用其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对于剩余的76万元债务,由甲和C企业连带承担清偿责任。(5P82)
    (2)独资企业C的出资人负有此义务。因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5Ps6)
    43. [答案](1)应由电力公司和肖雄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其中电力公司承担主要责任。
    理由:
    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除受害人故意的以外,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电力公司即使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免责。
    ②肖雄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适当责任。(32P487)
    (2)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伤残用具费、伤残后的生活补助费等。(3lP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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