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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笔记] 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论述题及答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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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3: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论述
1、 谈谈你对劳动关系的理解。P3-16
劳动关系是在就业组织中由雇佣行为而产生的关系,是组织管理的一个特定领域,它以研究与雇佣行为有关的问题为核心内容。(1)劳动关系的基本含义,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利关系的总和,它受制于一定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的背景的影响。其中主体包括员工、员工团体、管理方、雇主协会、政府(2)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合作,冲突,力量,权力(3)劳动关系的性质:①劳动关系具有平等的性质②劳动关系也具有不平等的性质③劳动关系具有经济利益或财产关系的性质④劳动关系具有社会关系的性质(4)劳动关系的类型:均衡型,倾斜型,政府主导型(5)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①经济环境②技术环境③政策环境④法律和制度环境⑤社会文化环境。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和生活中人们相互之间最重要的联系之一,研究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中国劳动关系已经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程和敏感社会问题。
2、论述当今国际上存在的5个主要劳动关系流派的主要关注和研究内容。29
答:当今国际上5个主要劳动关系流派有新的主要关注点及研究内容如上:
一, 新保守派
也称新自由派或新古典学派,该学派认为,市场化是解决效率与公平两大问题的最佳途径。一方面市场的各主体将效用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另一方面公平和公正是指,劳动生产率高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较高的工资报酬,而市场竞争机恰恰能保障员工获得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待遇。
主要研究内容:劳动力市场
二, 管理主义学派
该学派从分析组织中员工的动机出发,研究不同的管理策略和管理手段对雇员的影响。进而指出,建立员工对组织高度认同,管理方和员工之间相互信任的管理模式,是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最佳方法。
主要研究内容:管理方法和管理实践
三, 正统多元论学派
对员工公平和公正待遇的关心,同管理方对生产效率和组织效率的关心是互相矛盾的。政府和社会应该实现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追求与雇佣关系中对公平,公正的追求两个目标之间的均衡。
主要研究内容:工会,劳动法和集体谈判
四, 自由改革主义学派
认为经济效率的追求,只是人们追求更好生活的手段,不应该将其作为一种终极的价值判断标准,因而它十分关注员工受到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待遇。
主要研究内容:员工的社会问题
五, 邀进派
它更关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冲突以及冲突过程的控制。减少体系内的力量不均衡。
主要研究内容:冲突所反映的深层内容的重要性。
3、论述企业中沟通的重要性。P226
答:沟通,使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是将信息由一个人传达给另一个人,逐渐传播的过程。(1)沟通能够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是实现员工参与管理的重要形式之一。员工参与是建立在有效沟通基础之上的,没有信息的沟通,也不能将协作的愿望变成协作的行动。管理最重要的功能是把信息准确地传递给员工,并指引和带领他们完成目标。(2)如果一个企业管理者不懂得如何与员工沟通,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甚至产生逆反心理。(3)沟通可以体现并实现员工对管理工作的充分参与,有助于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4)沟通还有利于管理者准确而迅速地收集、处理、传递信息,是管理者认清形势,决策更合理有效,加强管理者对员工的激励,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组织氛围,提高员工士气。
总之,沟通的作用不可忽视,重中之重,所以企业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沟通体系。
4、论述雇主协会的作用p85
答:雇主协会的主要作用是在集体谈判中支持会员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并积极游说政府和议会,雇主协会主要从事四种活动;(1)参与谈判。雇主协会直接与工会进行集体谈判,这种谈判结构一般是多雇主谈判。由于不可能把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都考虑进来,这样就大大削弱了雇主协会在集体谈判中的作用。(2)解决纠纷。当劳资双方对全国性或地区性集体协议的解释出现分歧,而企业的内部申诉体制又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时,雇主协会可以采取调解和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3)提供帮助和建议。雇主协会有义务为会员组织提供有关处理劳动关系事宜的一般性帮助和建议,为企业招聘雇员、教育和培训、绩效考核与质量管理等提供建议或咨询。(4)代表和维护。雇主协会代表会员的利益和意见,通过公共宣传和直接游说方式向工会、政府、公众表明某个会员或全体会员的利益。
5、试阐述“韦布五分法”对工会行为方式的划分。P127
答:“韦布五分法”,即把工会行为方式分为互保互助、集体谈判、劳动立法、直接行动和政治行动。(一)工会主要以互保和互助的方式向成员提供各种福利。作为工会的一种行为方式,有以下好处:(1)有助于工会吸收新成员;(2)有助于充实工会基金;(3)有助于建立工会的内部福利制度。(二)集体谈判是工会为会员争取经济利益的最直接的方式可以直接或间接的改变工人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三)劳动立法是工会通过立法建议、监督法律执行等方式保护雇员利益,促进工会发展。(四)直接行动是在互保互助与集体谈判不能发挥作用时,工会采取罢工、罢市与强制战术等方式来实现维护工人尤其是会员利益的目标。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工会的直接行动都会损害既有的劳动关系,不利于经济发展。因此从国家利益考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劳资双方的合作,避免劳资冲突。(五)政治行动不仅维护会员利益,而且有利于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
6、论述政府在社会倾销方面主要需要面对那些问题。P162
答:社会倾销是指跨国公司利用各务劳动力市场的差别,将本国的就业机会转移到国外以获取更大的利润。随着贸易壁垒的减弱以及像欧盟,东南亚国家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经济区的建立,社会倾销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劳动力作为企业与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直接劳动成本:雇员工资;
(2)间接劳动成本:工作时间,节假日,小额福利,安全卫生条款。
(3)社会附加成本:社会保障交费,冗员与解雇成本。
(4)雇用弱势群体:妇女,儿童,囚犯等政府在社会倾销方面需要面对三个问题:(1)什么是劳动力视察公平竞争的基础?(2)政府如何协调提供就业保护的社会正义目标和促进就业创造的经济目标?(3)政府应该优先考虑国家利益还是国际合作?
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国际贸易规模日渐扩大,世界各国对于社会倾销初步达成共识。例如,欧盟、东盟以及世界贸易组织都要求会员国执行最低劳动标准的社会条款,通过国际合作共同管治劳动保护权利,协调社会附加成本,从而有效地限制跨国公司的就业转移战略。
7、2000年10月30日小王与某单位的十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到期后,小王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单位未表示异议。11月2日小王提出与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遭到单位拒绝。请问小王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论述法律依据。P211—212
答:劳动和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既行消灭的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既行终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5)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二)合同终止的程序。(1)是否需要提前通知(2)逾期终止的法律后果(3)终止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具体内容包括:(1)双方协商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续订劳动合同。(4)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8、在实际仲裁裁决过程中,仲裁员必须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p235—236
答:一、(1)安排案件的审理时间,选择双方都满意的审理地点。(2)确保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为每一方提供充足的机会以陈述案件的事实、理由和驳斥对方的陈述。(3)案件的审理既要传唤、询问证人又要参考以前的相似案件所做的裁判结果。二、(1)对违反集体协议的指控,仲裁员要对双方的论点和证据进行权衡、比较如果建有仲裁委员会则在征询委员会其他成员意见后,在对本案的事实、理由和决定做出书面认定。仲裁院所做出的裁决决定,在法律上要严格受制于集体协议的约束。(2)对于出发员工引起的争议案件,不仅要确认处罚是否有“适当的理由”,而且还必须确认所实施的惩处是否与“自认公正”原则一直。在做出裁决是通常会考虑诸如雇员有无前科,为雇主服务的年限,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有无减轻处罚的情形。(3)通常还必须确认是否使用了“渐进性惩处”,他要求雇主必须首先对违纪员工进行警告指出其行为或表现是不能接受的,俄且对故园的处罚也是逐渐加重的。(4)我国对仲裁所依据的事实发生争议,通常有仲裁员对证据进行评估后的决定。对大多数案件仲裁员应依据“比较可能性”的原则断案这也是处理民事案件的标准。
9、论述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的目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规定了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目的:只有将劳动纠纷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妥善处理,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2)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是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目的。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如果不能及时预防和有效解决,就会引起停工、罢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因此,事先预防和事后公正处理劳动纠纷具有重要意义。这就需要建立解决纠纷的相应机构,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纠纷,使劳动关系在协调、稳定、有序的轨道上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双方的合作与共同发展。(3)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是劳动争议立法的根本目的。加强劳动法制建设的最终目的的是保证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发展。
10、法律对雇主不当劳动行为的限制主要有哪些?原因何在?p264—265
答:法律对雇主不当劳动行为的限制主要有:(1)工人不因为从事合法的工会活动而遭解雇。(2)在工会组建过程中,雇主不能单方面改变雇佣待遇和条件,除非能够证明这种变更符合过去的做法和传统,而与工会的组建没有任何关系。(3)禁止雇主对组建工会进行任何形式的威胁或者承诺。(4)禁止雇主暗中监视和破坏工会活动。(5)雇主不得改变选举单位雇员的构成,尤其不得从选举单位之外雇用其他雇员。(6)雇主不得从事任何有可能影响工会自治权利的活动。(7)雇主不得为了避免工会化或试图摆脱以建立的工会,而关闭工厂或从新开业。
     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对对雇主行为的限制,可能有些片面或者过度。但必须看到,工会的组建通常是非常艰难的,因为雇员为了生活,要高度依赖雇主,担心因参加工会遭到报复,其结果是雇主的任何行动,哪怕非常细致,都可能破坏工会的组建。因而建议,一切形式的雇主参与,甚至包括真实信息的提供,都是违法的。
11、结合实际评价对罢工进行限制的利弊。P300-301
答:工人拥有罢工权力而不受雇主报复,并不意味着罢工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行的。罢工使工人、雇主,以及那些从罢工企业获得原料设备的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受到影响,遭受损失,罢工使劳资双方加深了相互的不信任和敌对情绪,因此,许多国家法律对罢工进行了限制和约束。
(一)对公用事业的罢工限制
罢工分为非法罢工和合法罢工,由于各国对非法和合法罢工的法律界定不同,因此某种形式的罢工在某一国家属于非法行动,但在其他国家可能属于合法罢工。例如在美国,法律一般禁止公共事业的雇员进行罢工,比如中小学教师和护士等,但他们越来越多地举行“违法”“罢工”,或者利用集体辞职等手段,收到了与罢工相同的效果。禁止公共部门的雇员罢工,是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和规定,但由于各国对公共事业的界定不同,因此禁止罢工的人员范围也不同。
总的来说鉴于公共事业的社会性,许多国家法律严格限制公用事业部门的罢工权。如限定罢工人员的范围、提前通知说明罢工的理由、罢工的地点、开始时间与日期、期限、是有限期罢工还是无限期罢工等。另外,法律禁止在公用事业部门举行巡回罢工和怠工。(二)对其他行业的罢工,法律规定通常要遵循以下原则:(1)只有在罢工的目的是为了达成集体协议时,罢工才是合法的。(2)“社会适当原则”,是指罢工使社会一般能够接受而又合法的行为。(3)“均衡性原则 ”,是指罢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罢工必须是不得以而采取的方式;罢工手段的运用应符合当时签订集体协议的合适手段;实行罢工并不是解决劳资矛盾的唯一手段,应尽量使用其他较平和的方式。“均衡性原则”主要是为了防止工会过多的使用罢工权力。(4)符合合法罢工的先决条件;罢工必须遵循和平之义务;工会在举行罢工之前,要在会员中秘密投票;罢工必须是公平的;罢工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
12、结合实际谈谈你对集体协议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的认识。P311
答:工资和福利始终是集体谈判中最具争议的问题,有关工资福利水平,分配方式以及协议期内,工资调整机制等都会引发争论,近年来有条件的报酬条款亦变得日益重要。
工资和福利水平是劳动冲突的首要原因之一。就工人而言,工资福利不仅对其特定阶段的生活水平有着重要意义,而且还直接影响到其未来的收入。在某些情况下,管理方会很愿意提供手中“合理的”工资福利安排,并更关注保持雇员对企业的忠诚,降低流动率问题,从而愿意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制度。但谈判也经常会在工资福利问题上受阻,主要原因是满足工人要求不符合雇主或管理方的利益。随之而来的是工人不愿意降低其期望预期,另一个原因是一方或双方均未理解对方的底线。除了对工资福利水平的谈判外,在谈判单位内部如何从整体上分配工资福利,也会引发冲突和矛盾。我认为建立工作阶梯,从整体上拉大工资差别。主要体现在不同经验和技能的工人方面。但就每一个具体职位,总是存在着一个报酬争议的空间,无论是工资在各职位之间的分配,还是工作职位本身的划分,都存在相当大的争论,这也许是一个永久争议的焦点,而且会一直争议下去。
13试述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面临的挑战和发展趋势。P346
答:中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直接与国际市场经济接轨,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的体系中,并遵守其规则和惯例,这对中国劳动关系将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加入WTO后,中国劳动关系的基本走向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劳动关系逐步超于国际化
主要表现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国际性以及适用规则的国际化。加入WTO是中国迈向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的重要保障。
(2)劳动关系更加市场化,首先国有企业劳动关系面临市场化的重大转折,国有劳动关系市场化的进程分为“双轨一并轨—单轨”三个阶段。其次,市场化将加剧劳动关系的剧烈变动和冲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为看全面推进市场化,按照市场规划进行国际交易
(3)劳动关系单极化,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是劳动关系双方力量抗衡的重要经济基础。
(4)劳动关系冲突易激化,劳动关系力量对比的失衡,使企业内部难以形成市场化需求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方式,从而使劳动关系日益朝着不利于劳动力共给的方向发展导致冲突容易激化。劳资对立社会化,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的基础上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现有的一载两审体制难以及时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冲突对立呈社会化的趋势。加入WTO后无论从宏观上,还是从微观上,都需要对劳动关系的理念、理论和制度,及实务加以研究以适应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为我国劳动关系的调整制度、立法和社会政策提供参考和理论上的准备,为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调整目标、策略,提出建设性的实务操作性方案,以及对劳动关系的最尖锐时期的情况加以预防的应对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关系协调体制。
14论述当今国际上存在的五个主要劳动关系流派的政策主张及主要代表国家。P340
答:要对各学派进行相对公平的价值比较,一般而言,可行的办法就是对采用这些学派政策的国家的绩效,进行比较研究。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从战后一直延续下来的经济和社会特征发生了深刻变化,多元化倾向越来越明显。战后相对统一的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更多的观点和学说,劳动关系理论也开始从一个统一的主流派别分化,发展为五个不同的主要流派。
一, 新保守派的政策主张。
(一)主张减少政府的收支规模
它主张政府应将货币返还给人民,并让其自由消费,而不是做“大政府”,代替人们决定如何消费,支出。
(二)主张将市场“规律”引入工资福利决定过程。
从劳动关系角度来看,新保守派主伙应该将市场“规律”引入工资和福利决定过程,采用额外支付计划,使员工的收入和绩效联系得更为紧密。
主要代表国家:在奉行新保守派思想的国家中,美国的表现最为突出,爱尔兰的主流思想也是新保守主义。
二, 管理主义学派的政策主张
(一)与新保守派相比,管理主义学派对“纯市场”经济局恨性的认识,要更多一些,虽然,我们也认为政府不应该直接干预经济,但支持政府间接地介入,扶持那些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特殊战略优势的产业,增加对人力资源培训和开发的支持,并且为提高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服务。
(二)在劳动关系和和力资源管理方面,管理主义学派主张采用新的,更加弹性化的工作组织形式。与新保守派相比,它更强调员工和管理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尤其赞赏高绩效模型中“高度认同”的内涵。
主要代表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日本在许多方面成为这种管理主义学派主张的典范。近来,英国的改革也在向该学派的方面发展。
三, 正统多元论学派的主张
(1)更为集中的,在产业层次上的集体谈判。
(2)弱势群体的工会化;
(3)对管理方独裁的削弱和替代;
(4)因任何偏见其他工人顶替罢工的制裁方式。
它还提出用工人代表制度的其他形式来保证雇佣标准的推行。政府负担更多的经济结构和培训的责任,主张较庞杂,工人委员会制度。
主要代表国家:德国是实施正统多元论学派政策最典型的国家,德国模式是该学派最为推崇的模式。
四,自由改革主义学派的政策主张
1,增加企业和高收入群体的赋税
2,将最低水平的失业率作为政府政策的目标
3, 加强针对经济和社会下层的计划;
4,大量增加教育和培训支出;
5,用年收入保障计划来减少贫困;
6, 更好的儿童医疗保健计划
7,赋予女性,同性恋者以及少数民族权利,加强对他们的保护
8,加强健康和安全法
9,对因裁员和关闭工厂而失去工作的工人给予更多保护
它还提出了强势劳动法,工人代表制度和工会,劳工运动等。
主要代表国家:瑞典模式是自由改革主义学派观点最具代表性实例。
五, 激进派的政策主张
(1)工会参与社会活动
(2)雇员所有制和企业的雇员控制制度
主要代表国家:西班牙(蒙作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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