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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讲资料] 自考法学概论论述题汇总(部分含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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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9 11: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略论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意义: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第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第二,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的各项工作,主要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第三,宪法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首先,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

其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2.经济诉讼:指审判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3.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由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4.侦查: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专门的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诉讼活动。

5.填空题:

1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必须具有权利能力。

2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3婚姻家庭关系具有双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4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5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际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6. 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实施的方式有两种: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7. 申诉权:公民对于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规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的权利。
8.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9. 个人合伙: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一种非法人经济实体。
10. 条约:指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结缔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11. 简述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主要共同特征。

(1)都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占有)关系基础上的法律。
    (2)都是公开维护等级特权的法律
    (3)都是残酷野蛮的法律
    (4)都是落后的法律(特别是成文法不发达)
12. 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1)宪法。
    (2)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3)行政法规。
    (4)行政规章。
    (5)地方性规章。
    (6)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地方性法规。
   (7)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13. 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14. 试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1)凡聚居的少数民族均有权实行区域自治;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按民主集中制建立的该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自治机关的负责人主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4)在多民族居住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各自民族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5)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
   (6)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

15、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A.. 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
     (2)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3)某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
     (4)某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B.. 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l岁。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物。他进人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此父子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答案:某甲的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某甲带领两个儿子进行盗窃,乃是把他们当作犯罪的工具使用。他操纵着这一工具实施自己想犯的盗窃罪,应依单独的盗窃罪论处。因此,此父子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17.成文法



18.知识产权 :自然人或者法人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1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过程中发生的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犯罪客体 :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亦即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主管范围。

22 简述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

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的审议、法律议案的表决、法律议案的公布

23.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

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利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结果都归属国家。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和报告,并受其监督。它所行使的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所担负的职能是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它实行首长负责制。

24.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25.试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即政体。(2分)
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也称国体。(2分)
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1分)
二者的关系是内容(国家性质)与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3分)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任何阶级在取得政权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都要采取与其政权的本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并不断加以完善。(3分)同时,不管是怎样的政权组织形式,都必须与其所表现的国家本质相适应,即必须有利于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所以,归根结底,政权组织形式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3分)

26. 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
27.行政处罚

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与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28.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29.股份有限公司

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投资组成,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性的企业法人。
30.国家责任

也称国家的国际责任,是指一国违反国际法,侵犯他国或国际社会的合法权益,从而构成国际不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3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军事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国家认可的习惯、国际条例和国际条约、

32.在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对依法判决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者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3.民事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4.依据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当前应如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我们应当“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35.公民人身自由的内容。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安全权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保护。

36.行政立法应应当符合的要求。

必须是具有制定行政管理法规职权的机关才能进行立法,并且不得超越其权限的范围;所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37.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代理人虽然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但是职权范围内所产生的合法及不合法后果均由被代理人承担。

38.公司法对股份转让所作的限制。







39.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一)民主是法制的基础 。  1.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只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由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掌握政权,才谈得上制定出体现自己意志的法制。现代意义上的法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反对超越法律的特权。这种法制只存在于民主政体中,决不能存在于专制政体中。 2.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原则。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都实行民主。坚持法制的民主原则是由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决定的。3.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充分发扬民主,使人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方面都发挥作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有成功的保障。 4.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不断完善、健全、发展。相应地,法制也必然随之发展、健全、完善。

  (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1. 社会主义法制确认社会主义民主。民主要得以存在、实现和发展.需要法制加以确认、肯定。 2. 社会主义法制规定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 3. 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一方面法制规定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有效措施。另一方面规定对行使民主权利的制约,保障人民能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4. 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危害民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就需要用法来制裁这些行为,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法制也是同官僚主义进行斗争的武器,通过这种斗争,保障社会主义民主。



40.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41.继承权: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42.犯罪对象: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或事物,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

43.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44.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45.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1、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公民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除以上五方面基本义务外,公民还有劳动、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46.简述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47.简述本票的特征。







48.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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